近日接到鄭子太極拳研究會通知,聲稱本人林彩鳳非經同意使用研究會照片作為本人部落格之首頁,經查證後,研究會所搜尋到之網址http://taichi37.pixnet.net/blog,為林彩鳳擔任研究會秘書長期間,為推廣與宣傳研究會,特請人代以研究會名義申請之部落格,以便在網路上發表活動文章與招生訊息,至秘書長卸任後即將網路帳號密碼移交秘書處,請秘書處自行決定繼續經營或關閉部落格,一切文章與照片並非本人私用,此網址亦非林彩鳳部落格。

至於鄭子太極拳研究會未經查明事實,即在會員大會中影射侵權一事,可能影響林彩鳳之名譽,為澄清事實,特在此聲明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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